关于对二级单位“十三五”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事宜的说明
发文时间: 2020-07-16
来源: 发展规划处
校直各单位:
针对暑期工作布置会上安排的“十三五”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事宜,鉴于学校的“十四五”编制工作方案因程序原因还未正式发文,特将有关情况作如下补充说明:
1、全校各二级单位都要对“十三五”期间的发展进行一次系统梳理,重点是摸清家底(现状)和“十三五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(目标达成度)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以及“十四五”期间的主要发展目标,并对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、发展现状、目标达成度和“十四五”主要发展指标能定量的尽量用表格形式予以体现,不能定量的用简洁语言定性描述;“十三五”未完成的指标任务及原因、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、对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政策建议用概括性语言宏观描述即可。
3、总结报告的篇幅无字数限制,可根据各部门和院系的实际自行酌定,建议不超过3000字为宜。
4、此项工作涉及北京、保定两校区的管理服务部门、学院(系部)、科研机构和平台等所有二级单位。对于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部门(学院、科研机构和平台),总结部分由原职责机构完成,新成立的部门只描述现状、问题、“十四五”目标任务及对学校“十四五”规划的政策建议;对于机构改革中裁撤、合并的部门,“十三五”期间的工作由其职能承接部门总结;对于机构改革中职能转移的部门,其“十三五”期间的工作由原部门总结。
5、7月底上交的材料只是本单位的“十三五”总结和对“十四五”的主要考虑,并非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。做好总结和展望是为9月份开学后开始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奠定基础。
6、学院(系部)“十四五”规划领导小组建议由院长(主任)担任组长或院长(主任)和书记担任双组长,院(系部)班子成员、学科带头人、相关管理人员为成员,设工作联络员1名;各专项规划组的组成已在学校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做了列举,建议由专项规划组牵头单位指定工作联络员1名。
7、保定校区各二级单位的总结报告交党政办公室(保定),一体化院系和部门的总结报告同时报北京校部相应院系和部门,由校部相应院系和部门统稿后报学校发展规划处。
以上说明,望各单位周知。有任何问题,请及时与发展规划处联系。
华北电力大学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9月16日